经历案例:从2014年开始,长沙市加大对100余家现有搅拌站场的升级改造力度,计划到明年年底(2015年底),三环线以内混凝土搅拌站场将全部撤出搬迁,同时对新建绿色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场提出了非常严格具体的要求。 记得是2015年11月份的事了,开福区捞刀河村是长沙混凝土搅拌站聚集地之一,南方水泥搅拌站基地也在此;一天下午我司袁总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,对方说:“自己是南方水泥搅拌站基地负责此次搬迁工作的总负责人,需要找合适的物流公司承运罐体混凝土搅拌到永州”。
在询问清楚了客户基本需求之后,袁总马上组织动员会议,首先明确在没有经过实地路线考察的情况下,绝对不能乱报价(当时客户不断催促,甚至以不准时报价过来,将取消与我司合作的机会)。
去实地考察前,我们并没有与客户取得联系,而是从装车地一路勘察到高速出口,得出了一个结论:"罐体直径4.2M长途运输还是算难的,而对省内短途大件运输来说不算什么",问题是在装车地到高速路口必经一个岩洞,只有找低于10公分高的液压轴线板车才能通过,再加上沿途有大的树枝,电线(需要砍伐,架线,沟通很重要)与当地居民,电力局协商好才能通过,真是不来不知道啊!
只有做到心中有数,才能有底气,有信心把最精确的报价给到客户,最终结果大家就可想而知了(由于很多物流公司并没有到实地考察,加上客户不断催促报价,就只能凭过去以往经验报个低价,客户要他运的时候,整个湖南物流市场找不到这种超低板车,也没有与当地居民,电力局协商树支砍伐,停电架线;只能选择放弃,最后客户还是选择了“报较高价”的远能物流。
总体来看,公路大件运输存在主要问题如下:
1、制度缺失
大件运输等同于人为的超限运输,是造成大件运输“管理乱”、“收费高”、“通行难”等问题的重要原因。对于大件运输这样一个事关重点工程建设的专项运输方式,到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没有一个专门的管理办法。主要依据是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。把不可解体的大件运输等同于人为的超限运输,是造成大件运输“管理乱”、“收费高”、“通行难”等问题的重要原因。
2、管理乱
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规定,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,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。由于各地审批手续不一、考察标准各异,办证时间不同,起运地统一协调难度较大。因此,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作了有关规定,由起运地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跨省区市超限运输许可申请,但沿途协调仍然存在很大难度。
3、收费高
大件运输收费名目繁多,而且各省标准不一,各地自由裁量权很大,缺乏公开透明的办事标准。过路费、道路补偿费、桥梁验算费、桥梁加固费、监护费以及各种罚款等费用加起来,有的高达正常运费的5—8倍,极端的例子甚至超过了运输货物的总价格。特别是经过道路桥梁验算,符合通行条件,取得超限运输通行许可,并已交付道路桥梁补偿费的大件运输,还要按照计重收费办法收取超载费,因此存在重复收费问题。据了解,上述两项收费往往占到企业运输收入的60%左右。
4、行路难
大件运输通常需要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由于各地执法标准不一,一些大件运输车辆不得不在省界滞留或改装,甚至不得不绕道运输。由于大件运输的特殊性,液压轴线车的外廓尺寸、轴荷、质量限值没有国家标准,没有进入车辆目录公告,也就无法取得合法的营运牌照。“无牌上路”成为行业存在的普遍问题。
5、大件运输专用牵引车与环保达标矛盾凸显
目前国内大多数大件运输牵引车排放均是欧三及以下的排放标准,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逐步提高,许多车面临着达不到新的国四排放要求,可能要提前退出运营,造成车辆的淘汰或被迫更新。
总之,大件运输的需求在国家物流总量中虽然比例很低,但大多属于事关国家重大建设的关键设备,其公路运输中所涉及的安全和衍生的各种问题,需要国家有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,并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法规,保证大件运输工作的有序进行。